在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方式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银监会等六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评估管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相关部门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各类担保机构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充分利用知识产权的融资价值,开展多种模式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扩大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同时探索适宜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评估及流转的管理机制。在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10年8月末,小企业贷款余额6.63万亿元,增量比去年同期增加2578亿元,增速比企业贷款平均增速提高了7.3%。
在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方面,2009年12月,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的通知》。2010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又与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了《关于确定“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首批实施单位”的通知》,确定了32个城市作为首批试点。这些举措促进了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实质性启动和有效开展。
完善制度 中小企业突破瓶颈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从企业内部看,技术人才缺乏,创新资金不足,装备水平落后,企业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等。从外部环境看,融资难,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亟待完善,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尚未真正形成等。因此,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的环境,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仍是现实而紧迫的任务,也是促进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战略意义的工作。
为推进知识产权融资工作,建议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法规和知识产权质押信贷制度,包括健全知识产权相关制度,重点是要建设有利于科技型企业成长的政策环境;针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过程中所涉及的不同内容和相应主体,建立“四个机制一个体系”,即协同推进机制、服务机制、风险管理机制、流转管理机制和完善评估管理体系,特别是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各类担保机构充分利用知识产权的融资价值,开展多种模式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扩大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
建议要重视完善知识产权的评估、交易、公示等配套服务,有关方面应积极向商业银行推荐专利产业化项目,协助商业银行完成专利评估、质押合同登记等专利质押贷款流程中的程序,做好专利维权方面的服务;同时,通过建立高效率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立知识产权成果交易新机制,完善技术转移所需相应配套的服务,可以设立统一的知识产权登记机关及规范的质押登记查询系统,统一登记公示程序,合理制定收费标准,研究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增加相关质押物权证编号及评估价值等信息的可行性,为商业银行开展专利质押贷款业务提供良好的环境。
建议多方联动,构建多样化的风险防范机制,金融机构要建立符合无形资产质押贷款的信贷管理机制,准确评估风险,选好项目以及对贷后质押品的动态监测;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托科技发展基金,建立企业自主创新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和担保基金,按市场化运作,给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企业提供前期启动资金。
建议积极探索多种知识产权融资形式,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积极探索对多种知识产权融资的研究。除目前已规定的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外,应积极探索包括邻接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权利融资的可行性。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有效推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对于扩大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实现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市场化和产业化,都将有积极推动作用。在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规范有序地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工作,将促进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