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知识产权杯”南海大中专院校发明创造大赛实施细则
根据首届“知识产权杯”南海大中专院校发明创造大赛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如下:
一、大赛各阶段的组织安排
大赛分五阶段进行:大赛启动和师资培训、创作和辅导阶段、作品征集阶段、评审阶段、颁奖。
1、大赛启动和师资培训:7月5日,在区知识产权局106会议室举办本届大赛的师资培训班,对本届大赛进行启动说明和师资培训,各参赛院、校须选派相关教师学习。
2、创作和辅导阶段:9月17日前,由各参赛院校负责对参赛学生开展创作与辅导,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各院、校需求组织工作人员到各院、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3、作品征集阶段:9月17-21日,以院、校为单位,将本校参赛作品按下列要求交到大赛组委会:
(1)每个作品必须提交《发明创造作品申报表》一式五份以及申报表的电子版一份。
(2)学校需提交《参赛作品汇总表》(见附件1)电子版一份。
4、评审阶段:9月24-28日为参赛作品评审期,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出各奖项。
5、颁奖:奖项评出后,优秀获奖作品将汇编成册,并对优秀获奖作品资助申请专利。10-11月,择日举行颁奖大会。
二、创作指导说明
1、搭建院校、学生与企业在技术人才方面的互动平台
(1)进一步深化院校与企业在产学研方面结合,选择合适的企业对其技术、产品的研发改造进行调研了解;
(2)邀请企业专家进行专业技术讲解,启迪学生的思维;
(3)在创作过程中,引导学生发挥专业知识,并使作品能适应企业技术产品研发改造的需求;
(4)引导学生加强知识产权意识,了解知识产权对企业的发展的作用。
2、培养学生对专利的认识,学习掌握专利信息的检索和分析技能,了解专利文书的一般撰写特点;
三、作品要求
1、实物作品、技术方案均可作为参赛作品参加本次大赛。
2、产业命题的作品须符合下列产业范畴:
(1)家用电器
(2)车辆及配件
(3)五金产业
(4)有色金属及加工产业
(5)纺织、服装业
(6)家具业
(7)电子产业
(8)计算机技术
3、除上述产业命题外,学生也可选择自由命题进行创作,产业范畴不限。
4、以下作品不能参加比赛:
已经申请专利的作品;已经公开的作品。
四、评审细则
1、由评委会以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评选。
2、评分标准:
(1)解决现存问题的针对性——15分
(2)作品的原创性和创新性——15分
(3)具有一定的市场价值——20分
(4)具有批量工业生产的可行性——20分
(5)绿色设计、节约成本或能耗、新材料——15分
(6)具有便利、舒适、安全和通用的功能——15分
如有实物或样品的,可在已得分的基础上,根据实物或样品的制作质量和效果增加3-10分作为奖励分,合计到总分。(以100分为满分)
3、评审流程:
(1)参赛作品经由大赛组委会进行登记汇总后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初审和排序。
(2)终审经由大赛组委会就参赛作品初审阶段工作情况、评奖标准和评奖程序向各位评委作出说明。评委对现场作品进行评审。
(3)评委在充分审查之后,以贴标签的方式进行第一轮筛选,在所有入围作品中评出获奖作品范畴,各奖项具体名额视作品数量,原则上奖励名额比例为35%。
(4)评委采取100分制对获奖作品进行逐一打分,由组委会工作人员统计得分,按得分的高低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遇有得分相同的或者争议较大的作品,由评委再次投票决定。组委会将适时邀请优秀参赛作品的作者参与评审过程。
(5)组委会和评奖委员会出具《终审结果报告》,评委签字认可,组委会加盖代章后生效。
(6)组委会将终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者将确认为最后获奖结果。
本届大赛实施细则由大赛组织委员会负责解释。
首届“知识产权杯”南海大中专院校
发明创造大赛组织委员会(代章)
二○○七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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