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经科局、各镇(街道)经促局、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若干意见》(国知发管字〔2013〕87 号)关于专利资助政策的相关要求,强化专利申请扶持政策的质量导向,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经研究,我局决定对专利申请、授权相关政策进行调整,自8 月 20 日起,暂停受理《佛山市南海区推进发明专利工作扶持办法(修订)》(南府〔2015〕40 号)中部分扶持资金的申报,并关闭南海区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对应申报通道。
以下为暂停扶持的条款:
一、企业/个人类:
(一)中国发明专利申请费、实审费扶持
(二)中国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扶持
(三)新兴产业发明专利申请、授权扶持
二、配套扶持类
(一)外国发明专利授权资助;
(二)PCT 专利申请资助;
其他扶持不变。
特此通知。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
2018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