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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知识产权可作注册金
  发布日期: 2008-03-27

        汉网消息(记者蔡爽 通讯员张镝 雅媛 艳棠)新开公司,如果手头上没有真金白银,可以拿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当注册资本。今后在武汉创办企业要容易得多,因为工商部门大大降低了行政审批门槛。
  记者昨从市工商局了解到,该局2月28日出台《关于促进全民创业的实施意见》(以下
简称《意见》)。《意见》即日起开始实施,共有22项措施为企业减负、降门槛。对想创办企业的市民来说,最大的实惠在于准入条件放宽了,服务加强了,规费降低了;对企业来说,则是有了一个更好的创业平台和环境。
  据了解,《意见》并没有与现行法规相冲突,而是以《公司法》、《物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为基础,针对实际问题将相关规定进行了细化,同时在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更“偏向”于创业者,为其提供更便利的创业条件。
  今年以来,我市工商部门连续出台服务“全民创业”的措施:首先是开通网上办事大厅,行政审批和年检时间缩短一半以上;紧接着出台股权质押贷款暂行规定,企业股东能将股权“变成”资金,增加了融资渠道;此次《意见》出台,企业可以用无形资产等作为注册资本,减轻了注册中的资金负担,出资额度和审批条件也有所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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